索引号 : 665496418/2021-077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2021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4
目 录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办文〔2019〕61号)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设3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核算部、综合业务部(营业部)。具体职责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保密、信访、后勤、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档案、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部(营业部)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和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贷款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营业部窗口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中心业务、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核算部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调拨、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专户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税收申报、缴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中心财务核算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要坚持补短板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抓增长点与增动能相结合,推进扩面工程向薄弱环节、纵深领域推进,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加职工获得感;结合“放管服”改革,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加服务体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资金安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主要目标任务
2021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计划新增实缴人数1200人,归集数6.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000万元。
二、重点工作安排
1.积极创新,全方位推动业务发展。一是强化扩面征缴。加大网上服务大厅推广力度,搭建催缴平台,提高扩面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拓展政策宣传渠道,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普及公积金政策规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高单位缴存主动性。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创新缴存方式,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努力实现应缴尽缴。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放宽提取条件,探索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公积金提取政策,助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贷款管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密切关注城市政策变动情况和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做好贷款政策调整储备。大力支持“大学生引进计划”,健全工作机制,为我市招才引智积蓄人才战略资源。三是强化资金运作。加强资金运行监测,实时掌控资金变动,科学制定资金存储和跨行资金调配使用计划,优化资金存储结构,不断提高增值收益水平。
2.强化管理,全方位推动事业突破。一是加深政银合作。会同商业银行主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扩大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合作银行数量,促进社会消费扩容提质。推动银行优势资源与公积金互动合作,在信息化建设、服务技能培训、贷款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引入银行经验,巧借外力助推业务创新。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防范风险。结合住建部电子稽查风险点和中心业务管理实际,实现对风险隐患的精准识别、实时监控、预警排查和有效整改。完善信息化建设,确保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运行安全。三是加快体制理顺。紧密关注住房公积金改革动向,尽快理顺市、县管理体制,实现住房公积金“四统一”管理。
3.加快改革,全方面推动服务提效。一是业务流程精简化。从满足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开展对标调研,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系统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打通制约简政便民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公积金公共服务事项,汇总整合业务所需的户籍、婚姻、房产、社保、医疗等数据需求,积极推进信息共享,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材料更少、办理流程更简、办结效率更高的公积金服务。二是服务体系多元化。完善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持续增加“不见面审批”“秒批”服务事项,完善线上服务体系。持续优化12329热线管理,扩容热线管理系统,提高热线工作效能,通过开展抽听检查、热点事项梳理和不满意问题分析,及时纠正不规范服务行为,及早介入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高来话接通率和群众满意率。三是线下服务人性化。完善柜面服务规范,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整改提升,持续改进柜面服务。发挥银行网点广覆盖优势,将更为全面的公积金服务功能布设到更多的银行自助终端,实现“跑腿更少、办事更快”。推出公积金“可视化”平台,打造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格局。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1295.45万元,比上年减少1869.61万元,下降59.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66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1.7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1295.45万元,比上年减少1869.61万元,下降59.08%。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0.55万元,项目支出1014.9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48万元,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会费2.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4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1.66%,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4.55%,增长原因:人员增资。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4%,比上年减少0.8万元,比上年下降10.26%。下降原因:合理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下降21%,下降原因:合理压缩开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中心来中心办事。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2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采购85.4万元,工程类预算采购220万元,服务类预算采购396.6万元。比上年增加70.92万元,比去年上升11.23%,上升原因:办公地点即将搬迁,购置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1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较2020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较2020年初通用设备增加64.32万元,设备增加25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项目支出1014.9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1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计划新增实缴人数1200人,实现归集数6.4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00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