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

2022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公开

索引号 : 665496418/2022-03110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2022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28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办文〔2019〕61号)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3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核算部、综合业务部(营业部)编制数为83人在岗人数为83人。具体职责为: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保密、信访、后勤、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档案、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业务部(营业部)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和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贷款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营业部窗口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中心业务、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核算部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调拨、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和专户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税收申报、缴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中心财务核算工作。

(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理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管理。根据体制改革方案,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更名为: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咸安营业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赤壁办事处、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崇阳办事处、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城办事处、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嘉鱼办事处,均为正科级。


第二部分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稳妥推进缴存扩面。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度、全方位宣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增强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情权,提高社会认知度,强化政策影响力。优化归集银行扩面考核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催建催缴行动,督促已建制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中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逐步规范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建制问题。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升级网厅、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网办平台,推进个人网厅提取、贷款类业务全程网办;深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实现不动产线上抵押、税务数据查询;加大服务质量评价监管,进一步提升中心公积金窗口和服务网点服务质量。

加强系统风险管控。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统筹管理和计划安排,调度好贷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抓实资金安全管理,加强资金运营动态监控,加强业务稽核和电子稽查,持续关注资金流动性风险。强化执纪问责和联动惩戒机制,严肃查处内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外部违法违规的骗提骗贷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氛围。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等方面的权责管控,做到事前预警、事中堵截。

建强组织带好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好廉政管控,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培养,狠抓执行力,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人才支撑。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366.39

一、基本保障支出

2093.84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366.39

     人员经费支出

1393.87

       经费拨款(补助)

1449.96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699.97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3916.43

二、项目支出

3346.90

    上级补助


     经常性项目

2946.90

    一般债券


     当年一次性项目

400.00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跨年一次性项目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专项债券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社保基金拨款

74.35

六、上缴上级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六、事业收入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往来收入




十、其他收入




十一、融资借款








本年收入合计:

5440.74

本年支出合计:

5440.74









八、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收入总计:

5440.74

支出总计

5440.74

备注:本表收支包含社保基金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二、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转)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资金

社保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往来收入

其他收入

融资借款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上级补助

一般债券

小计

本级基金

上级基金

专项债券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合计

5440.74





5366.39

1449.96

3916.43







74.35









268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5440.74





5366.39

1449.96

3916.43







74.35









268001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5440.74





5366.39

1449.96

3916.43







74.35









三、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经常性项目

当年一次性项目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5440.74

2093.84

1393.87

699.97

3346.90

2946.90


400.00





268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5440.74

2093.84

1393.87

699.97

3346.90

2946.90


400.00





 268001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5440.74

2093.84

1393.87

699.97

3346.90

2946.90


40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5.25

1045.25

1045.25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045.25

1045.25

1045.25










2010301

行政运行

1045.25

1045.25

1045.2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5.77

145.77

145.7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45.77

145.77

145.7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7.18

97.18

97.1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8.59

48.59

48.5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6.86

56.86

56.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6.86

56.86

56.8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4.66

54.66

54.6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19

2.19

2.1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92.87

845.97

146.00

699.97

3346.90

2946.90


40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6.00

146.00

146.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1.82

121.82

121.82










2210202

提租补贴

24.18

24.18

24.18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4046.86

699.97


699.97

3346.90

2946.90


400.0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4046.86

699.97


699.97

3346.90

2946.90


4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366.39

一、基本支出

2019.49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366.39

     人员支出

1319.53

    上级补助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699.97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3346.90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366.39

本年支出合计:

5366.39









收入总计:

5366.39

支出总计

5366.39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

1

2

3

4

5

6

7

9


合计

5366.39

2019.49

1319.53

699.97

3346.90




268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5366.39

2019.49

1319.53

699.97

3346.90




 268001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5366.39

2019.49

1319.53

699.97

3346.9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70.90

970.90

970.9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970.90

970.90

970.90






2010301

    行政运行

970.90

970.90

970.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5.77

145.77

145.7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45.77

145.77

145.7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7.18

97.18

97.1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8.59

48.59

48.59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6.86

56.86

56.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6.86

56.86

56.8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4.66

54.66

54.6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19

2.19

2.1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92.87

845.97

146.00

699.97

3346.9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6.00

146.00

146.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1.82

121.82

121.82






 2210202

    提租补贴

24.18

24.18

24.18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4046.86

699.97


699.97

3346.90




 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

4046.86

699.97


699.97

3346.9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

*

1


合计

2019.49

268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49

 268001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2019.4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90.36

   30101

   基本工资

323.76

   30102

   津贴补贴

92.14

   30103

   奖金

412.39

   30107

   绩效工资

136.8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7.1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8.5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4.66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9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1.8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7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99.97

   30201

   办公费

42.02

   30202

   印刷费

23.25

   30203

   咨询费

11.00

   30207

   邮电费

8.44

   30211

   差旅费

12.67

   30215

   会议费

9.48

   30216

   培训费

3.6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50

   30226

   劳务费

252.30

   30227

   委托业务费

4.00

   30228

   工会经费

63.30

   30229

   福利费

41.6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2.7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17

   30307

   医疗费补助

2.9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19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8.5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4.50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11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经常性项目

当年一次性项目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68001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九、项目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合计

本年拨款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3346.90

3346.90









其他运转类

其他运转类项目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563.12

563.12









本级支出项目

四统一公积金平台建设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2521.48

2521.48









本级支出项目

公积金创文创卫及乡村振兴费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

262.30

262.30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5440.74万元,比上年增加4145.29万元,上升319.99%。主要原因是机构“四统一”改革,增加67名事业编制、5名以钱养事、31名劳务派遣。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6.39万元,社保基金收74.3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预算总支5440.74万元,比上年增加4145.29万元,上升319.99%。主要原因是机构“四统一”改革,增加67名事业编制、5名以钱养事、31名劳务派遣。其中基本支出2093.84万元,项目支3346.9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9.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0.36万元,办公费42.02万元、印刷费23.25万元咨询费11万元、邮电费8.44万元、差旅费12.67万元会议费9.48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4.50万元、劳务费252.30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63.3万元福利费4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1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7.12%,比上年增加1738.94万元,增长619.83%,增长原因:机构“四统一”改革,增加67名事业编制、5名以钱养事、31名劳务派遣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8.5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4%,比上年增加11.5万元,比上年上升164.29%上升原因:机构“四统一”改革,增加67名事业编制、5名以钱养事、31名劳务派遣。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预算14.50万元,比上年上升383.33%,上升原因:机构“四统一”改革,增加67名事业编制、5名以钱养事、31名劳务派遣。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中心来中心办事。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0.61万元,其中:货物类141.5万元、服务类1289.11万元。比上年增加410.57万元,比去年上升40.25%,上升原因:机构“四统一”改革,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增加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公积金、密码应用建设。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1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较2021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较2021年初通用设备增加51.28万元,设备增加13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项目支出3346.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全国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查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