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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规划

索引号 : 665496418/2018-0000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 称: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1-15

今年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强管理优服务,控风险提效能,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提档升级,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房地产“去库存”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2017年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归集。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166478.7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20000万元的138.7%。

(二)个贷。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01828.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00000万元的101.8%。

(三)增值收益。全市实现增值收益10899.32万元,完成了全年任务4500万元的242.2%。

二、2017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持续扩面建制力度。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咸宁市中心始终将提升政策知晓率、扩大制度覆盖面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宣传工作。一是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进行反复宣传,让政策效应深入人心。打造“立体式”宣传网络,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与网友开展良性互动,营造积极主动的宣传氛围。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省公积金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95条;在《咸宁日报》发布政务信息稿16篇、宣传专版一期;在《香城都市报》发布政务信息稿43篇、宣传专版一期;在《市委信息》、《政务信息》共发布信息6篇;12329客服热线自8月份设立以来共接听咨询电话5600余次,平均接通率94%,并对所有呼损电话进行电话回访;及时向社会公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三是开展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了全市十六潭法治文化公园游园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展架、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的形式促进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结合全省住建系统“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4次,使住房公积金政策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楼盘。同时,继续强化非公企业扩面工作,探索推进在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度、关注度和满意度。全年我市新增缴存单位180个,新增缴存职工11616人。

(二)以优化政策为抓手,推进“放管服”改革。咸宁市中心认真贯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着力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向住房公积金服务转型。一是修订业务管理办法。市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政策使用人群范围,贷款对象新增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对象由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扩大至双方父母、子女,全面放开了代际提取。二是科学设定业务流程。结合新办法,按照降低使用门槛、严格程序审核,减少办事环节、强化后台管理的标准,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流程,科学界定岗位权限,制定了《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精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各类证明材料;完善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将主任审批权限下放至分管副主任;强化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合作,简化业务环节。三是优化窗口服务管理。咸宁市中心结合文明窗口、“岗位学雷锋标兵”、“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加强业务大厅服务窗口的管理,出台了《办事大厅窗口服务规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期回访五项服务承诺制度。完善业务大厅服务设施,安装公共WIFI, 增设智能服务终端,设置填单台和导服岗;实行综合柜员制,变单项服务为全面服务;强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服务礼仪培训、业务分析讨论会、综合业务技能考试,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年累积开展延时服务60余次,实现窗口服务零投诉。

(三)以健全内控机制为手段,加强资金风险管理。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规模的累积扩大,资金安全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咸宁市中心不断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分析潜在风险,强化内控机制。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市区两级执行统一的内部财务制度及规定,严格按照《会计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核算;执行与银行定期对账制度,确保账实相符;执行大额资金调度审批制度,保证资金调度规范进行。全年在偿还1亿元银行借款的前提下,竞价存储了4000万定期。二是抓实基础信息管理。定期对历史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核对;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做到专机专用,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升级信息管理系统,将风险管理由人工排查转变为系统预警,做到用业务驱动资金,提高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三是严格日常业务管理。对归集、贷款实施全面稽核,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全年审退不符合政策规定、资料不全的业务申请3104笔;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查验税务发票、房产销售备案真伪,严厉打击不法中介,遏止骗提公积金的行为,全年处理违规骗提1起,追回资金6.8万元;启用业务审批专用章,定责到具体经办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四)以“双贯标”为依托,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工作部署,咸宁中心于2016年8月按照“先核心后外围,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启动综合服务平台和“双贯标”工作。今年7月,咸宁市中心新建设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构建了“互联网+公积金”新体系。一是多重信息系统日渐完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不间断电源系统、视频会议系统、12329热线服务平台、手机APP运行平稳。二是异地接续平台搭建成功。在2017年7月成功接入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全年办结36笔异地转入业务、累积金额57.17万元;7笔异地转出业务、累积金额22.54万元。三是管理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新系统具备资金实时结算、财务自主核算、档案管理数字化功能,实现了让广大缴存职工只进“一个门”、只排“一次队”就能办成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截至目前,咸宁市中心已基本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系统的建设,根据《导则》要求已开通相应的服务渠道,实现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功能,线上业务办理功能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将于年底接受住建部及住建厅“双贯标”工作检查验收。

(五)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基础,打造优秀公积金队伍。咸宁市中心紧紧围绕“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引导全体党员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主题党日+”)模式是“发源咸宁、成型湖北、推广全国”的党建知名品牌,得到了中央和湖北省委的充分肯定,至今已连续开展了26期。今年来,咸宁市中心按照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主题活动开展有序的要求,扎实开展1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各类集中学习活动60余次,开展“香城义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4次。二是扎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咸宁市中心立即谋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通过组织原文学报告、集中谈心得、领导汇报、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战略部署上来,时刻牢记住房公积金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根本目标,摆正位置,肩负职责,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三是深入开展“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大走访活动,咸宁市中心领导带队走访在咸非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合作银行100余家、588人次,通过召开座谈、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听意见、问重点、摸实情、解疑惑,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建议153条,归纳梳理出管理类、宣传类、归集类、贷款类、其他类等六大类问题共计52个。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严格的销号管理,确保责任落实。目前收集到的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以建成法治政府为引领,全面依法行政。市公积金中心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开展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决策合法性咨询、法律咨询、法律纠纷处理等法律事务专业意见和建议。二是推进科学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法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政策调整、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坚持会前充分调研、听取意见,会上充分讨论、集体酝酿、集体决定,确保各项决策民主、科学、有效、合法。三是配合司法执行。近年来,咸宁市中心多次收到各级法院要求协助划扣涉嫌司法纠纷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函件,中心在研阅相关法律条文、咨询法律意见、与司法部门多次协商后出台了处理意见。针对被执行人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保障享有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且本人同意法院划扣的,协助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对无法确认被执行人是否享有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协助法院冻结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执行余额。今年市公积金中心协助各级法院划扣住房公积金5笔,金额共计31.74万元;协助各级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8笔,金额共计43.30万元。四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置政务信箱、投诉电话、网站留言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参加“党风政风热线”活动,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测评满意率达到90%。

(七)以全面脱贫为目标,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咸宁市中心安排专人专班,投入专项经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帮助驻点嘉鱼县虎山村发展脱贫致富项目,开展慰问对口帮扶贫困户活动,投入帮扶资金5000元;开展“七一”慰问老党员活动,投入资金1200元;进行绿满陆溪植树活动,植树100余棵,投入绿化经费7.2万元;开展“双千”活动,投入帮扶资金1000元;开展困难家庭学生帮扶活动,送去助学金2000元;开展精准扶贫文化下乡活动,送电影两场。同时,组织慈善捐款和精准扶贫捐款,12名在职职工捐款3400元。

三、2018年工作规划

2018年,咸宁市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的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2018年目标任务

2018年,咸宁市中心计划新增归集150000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5000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000万元。

(二)主要举措

1.重抓制度扩面,优化缴存结构。落实国家各项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以非公企业为扩面核心群体,围绕城镇化发展目标,兼顾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新缴存群体,适度调整缴存制度,着力构建兼具公平性和普惠性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

2.优化调节政策,提高资金活力。牢固树立谋事为公、积金为民的理念,继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将更多的缴存人群纳入提取、贷款支持范围。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切实做到应贷尽贷。

3.落实廉政职责,重抓安全防控。强化内部监管,深化内审稽核工作;全面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有效规避管理风险,确保系统安全。科学合理运用资金,有效应对资金紧缺风险。

4.加速信息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按照“互联网+公积金”的发展思路,大力推广网上业务大厅,推进网上业务提速增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操作,建立与房管、社保等部门信息联网协查机制,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让广大职工“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业务办理的便捷性、时效性、安全性。

     5.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推出服务工作新举措,创造工作新亮点;以全面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构建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牢固树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良好的服务形象;以务实的作风推进高效的政风,增强服务公信力,提升部门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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