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1-1236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2021年度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普法计划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22 09:00:48
普法内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普法对象:企事业单位及职工、自由职业者
行动计划:
(一)加强法治学习
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中安排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大服务普法力度,坚持把普法及依法治市宣传教育作为中心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及依法治市宣传教育同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同安排、同落实。
(二)加强法治宣传
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充分发挥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全覆盖的优势,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要坚持服务面对面,宣传点对点进行广泛宣传,中心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好宪法宣传日现场宣传与咨询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
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定期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由综合业务部牵头落实,办公室配合完成。
2.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中心运作和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组织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并落实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和备案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内容有效。
4.加强中心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中心签订合同行为,保证中心合同合法有效并得到严格履行。落实合同清理工作机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四)提高服务水平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梳理,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效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数据共享,持续推进更多的业务网上办、手机上办。启动实施“八五”普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发动中心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宪法》、《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以住房公积金的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使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普法目标:单位落实《条例》效果提升,职工维权意识增强,住房公积金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
责任领导:汪玉林
责任部门:综合业务部
普法联络员:孙海泉
联系电话:813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