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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助咸宁市商转公相关事项的回复

索引号 : 665496418/2023-1046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求助咸宁市商转公相关事项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0市民反馈】其在咸安区壹号院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是商业贷款,2020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给我办的利率5.5,这个利率太高了,随后我缴纳了公积金,今年咸宁商转公政策出来后,我还是蛮高兴的,因为这也是国家对我们人民的关怀,但是有一条要求不是蛮理解,那就是必须自筹资金,把银行的款项全部还清,然后才能申请商转公。这一个我就是纳闷了,我要是能自筹资金,为什么还要去贷款?作为21世纪的年轻人,买一个房子掏空了全部家底。总体而言之,这个商转公的要求不是蛮合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会有这样的感想。既然咸宁公积金相关部门已提出了商转公的便民政策,请不要将与他形式化只是一个摆设,听起来好听。还希望有关部门给与反馈并将便民政策落实到位。谢谢了

20230213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您求助的问题已收悉,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当前按咸公积金发〔2023〕3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政策执行,我中心会根据“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实施后的具体情况,逐步进行优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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