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3-259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建议政府放开公积金购房限制问题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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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市民反馈】本人在嘉鱼上班,爱人在赤壁政府部门上班,我公积金在嘉鱼提取了1次,爱人因继承父母房产,以名下房产在赤壁公积金提取了2次,我们夫妻两人共提取了3次公积金,没有用公积金贷过款,也没有任何房贷,想在咸宁本地购房,但公积中心说不行!现在政府多种政策鼓励市民购房,公积金能否灵活放开?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放开公积金购房限制。(请转咸宁市公积中心)
【2023年08月31日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现行《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咸公积金发〔2022〕6号)规定:"停止向第三套(次)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购建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按‘认提认贷又认房’的原则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分别累计两次、两套、两套(次)及以上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2.经核查,您家庭成员名下房屋套数及使用过公积金的房屋套数认定为两套(次),如再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现行的贷款政策,暂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3.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认房不认贷”相关政策调整建议拟提交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上审议,您可关注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政策。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16:30分左右电话联系该市民,向其解答了相关政策问题,市民表示已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