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1-1977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征集意见时间少于30天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31 15:00
2020年9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结束时间为9月24日,征集意见时间共11天,现说明如下:
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是对2017年6月发布的原有此办法(咸公积金管〔2017〕1号)的部分条款的补充修改,不是首次发布新办法,故在网络征集意见阶段,时间有所缩减。
二、该办法从起草征求意见到正式发文,共经历5个阶段,历时74天,具体为:
1.7月6日,由市中心起草发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征求意见和修改。
2.9月11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管委会成员讨论审议。
3.9月14日至24日,发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6条,我中心采用2条。
4.9月26日,我中心法律顾问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回复修改意见。
5.9月29日,我中心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文。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