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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征集意见时间少于30天的说明

索引号 : 665496418/2021-19778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征集意见时间少于30天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31 15:00

2020年9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结束时间为9月24日,征集意见时间共11天,现说明如下:

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办法是对2017年6月发布的原有此办法(咸公积金管〔2017〕1号)的部分条款的补充修改,不是首次发布新办法,故在网络征集意见阶段,时间有所缩减。

二、该办法从起草征求意见到正式发文,共经历5个阶段,历时74天,具体为:

1.7月6日,由市中心起草发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征求意见和修改。

2.9月11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管委会成员讨论审议。

3.9月14日至24日,发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6条,我中心采用2条。

4.9月26日,我中心法律顾问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回复修改意见。

5.9月29日,我中心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文。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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