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6-212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吴文芳代表:
您提出的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号《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改革、盘活账户资金提升民生保障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深刻剖析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并精准提出了改革方向和务实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了您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
一、关于深化“优十条”落地见效,强化政策精准宣传
“优十条”实施以来,我中心积极联合多部门精准宣传,全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一是深化联动宣传。与11家银行协同宣传机制,依托春节返乡购房季、“春风行动”、“人才会客厅”、“政策宣传进校园”等专题活动,加强政务窗口、社区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多元渠道宣传,重点解读代际互助还贷、灵活就业补贴政策。二是提升服务效能。推行电子证照调取、容缺受理及承诺制,精简代际互助提取等业务材料,实现线上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动态跟踪优化。建立政策落地跟踪机制,通过新媒体留言、12345热线及实地调研动态收集意见,持续优化执行细则。
二、关于拓展民生导向使用场景,激活资金多元价值
为盘活沉淀资金,回应缴存职工对“一老一小”、物业费、医疗应急等民生领域的关切,我中心积极落实公积金惠民举措。一是拓展使用场景。印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新十条措施》(咸公积金管〔2024〕2号),支持缴存人家庭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年度提取额度上限2500元。研究将住房装修、支付家庭重度失能人员护理费、住房适儿化改造纳入提取范围,物业费年度提取上限拟提高至3500元,并计划于2026年内落地实施。二是优化租房提取。推行租房按月提取,年度提取上限1.5万元。推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探索与城发保障房运营部门合作,适时试点推出租赁合同备案、公积金按月自动划付租金的一站式服务,减轻职工垫资压力。三是支持城市更新。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申请人范围扩大至缴存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联合住新、社区、物业主动摸排群众改造资金需求并强化惠民政策宣传,助力群众依规使用公积金减负。
三、关于优化资金配置政策,精准匹配多元需求
针对账户资金沉淀与使用不均衡问题,我中心积极探索“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住房发展新路径,系统梳理“十条”“新十条”“优十条”系列政策文件,在需求调研、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拟定了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若干措施。一是差异化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上浮50%,经认定的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上浮50%、100%,申请贷款时测算的贷款额度上浮30%。落实青年人才住房储备金政策,为有意来咸发展的在校大学生设立住房储备金,按学历层次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基层服务延伸。“金银合作”建设了市县乡住房公积金三级服务体系,依托108个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形成城区及乡镇全覆盖的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络,切实提升乡镇基层群众办事便捷度。三是深化区域协同。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完成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圈内公积金“相互认”、“自由转”、“就地办”、“打通用”。
四、关于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近年来,我中心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服务优化。一是线上服务提质效。实现租房业务“零材料”办理并推动自动审核,贷款业务全流程网办时限压缩至3天且材料减少40%,并实施“免申即享”服务自动兑现补贴,“全流程线上办”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二是数据共享强协同。通过接入市大数据平台实时核查不动产及婚姻信息,推广“一件事一次办”“一窗联办”,深化武汉都市圈合作实现跨市通办,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健全。三是智慧监管控风险。建立全链条智能监管体系,精准预警异常行为,完善风险规则每日自动稽核并即时预警存疑数据,强化跨部门协同实时核验以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实现“服务提升”与“风险防控”双促进。
五、关于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将公积金政策落实纳入年度考核。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公积金政策优化相关内容已作为重点职能工作,纳入我中心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项目清单。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政策问答等形式,积极营造“懂政策、用政策、享政策”的良好氛围,让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服务民生、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