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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65496418/2023-2932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政府工作报告》第17条

依法严格规范市场化社会化中介服务,整治“体外循环”“隐形审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进展情况:一是加大监控力度,关注提取、贷款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着力揭示骗提骗贷、违规代办等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的行为。上半年中心共排查发现并阻止7家企业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二是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业务审批规范、高效;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机关纪委和内审稽核科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情况开展常态化内审稽核工作,确保无“体外循环”“隐形审批”情况。

二、《政府工作报告》第18条

推动电子证照平台升级改造和“企心协力”服务平台建设,优化鄂汇办咸宁旗舰店“宁好办”平台功能,推进咸宁政务云与楚天云的互联互通,优化跨省跨市、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流程。

进展情况:深化信息技术应用,落实政务服务改革。目前,通过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免提交”。12个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均可通过鄂汇办咸宁旗舰店“宁好办”平台申办。

三、《政府工作报告》第40条

积极参与构建武汉都市圈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全面参与编制武汉都市圈流域综合治理、国土空间、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

进展情况:与武汉都市圈各中心开发共建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实现系统直连和数据共享共用,深化异地互认互贷。目前实现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圈通办”21项,上半年累计向武汉都市圈异地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9笔,贷款金额4931万元,办结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695笔、1940.64万元,受理异地委托扣划签约/终止业务411笔、委托扣划还贷共267笔。进一步优化异地转移接续政策,取消武汉都市圈内缴存职工在咸宁缴存须满6个月才可办理异地接续的限制条件,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半年,共办理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723笔次,转移金额2038.82万元。

四、《政府工作报告》第45条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市通办”,深入推进公交卡、旅游卡、公积金、医保、社保等跨市通用。

进展情况:推进“一网通办”,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任一企业开办服务事项,方便企业网上办事。推进“跨市通办”,设立“跨市通办”专窗,采取“两地联办”“全程网办”等方式,各市职工可在都市圈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上半年,共办理各项“跨市通办”业务57笔。

五、《政府工作报告》第74条

“并线推进”人才招引与项目招商,持续实施“招硕引博计划”“大学士引进计划”“才聚荆楚·志在咸宁计划”。

进展情况:完善支持人才安居优惠政策体系,对“楚才卡”A卡、B卡、“香城人才卡”、“大学生引进计划”等招引人才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2倍、1.5倍执行,为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上半年累计发放引进人才贷款23笔、1187万元。

六、《政府工作报告》第79条

大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热线。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跨部门协同合作,推动业务数据共享。加强与咸宁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住房公积金功能模块及高频服务事项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上线,携手解决数据互联互通问题,实现关联业务部门“一事联办”8项,其中,与市不动产部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推行“金产互动 即贷即抵”服务,减省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跑动环节4项、申报材料15项,单笔业务办理时长由4个工作日压减至即时可办。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与社保局对接完成“退休提取公积金”一件事。上半年共办理联办业务1161笔。二是办好政务服务便民“暖心线”。积极将12329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并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双号并行,整合归并后,职工拨打12345和12329均可接入12345服务专席,所有住房公积金咨询问题将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统一受理、回复,实现“7×24”全天候服务。上半年累计受理各平台服务工514单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6.3%。

七、《政府工作报告》第121条

开展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创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和宣传,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生态环境专题学习。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机关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二是节约能源资源,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随手关灯、节约用水,规范管理使用公务用车和用油,鼓励机关专干低碳出行,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良好氛围。

八、《政府工作报告》第122条

持续开好“文明创建大家谈”“文明创建进行时”“文明创建红黑榜”等创文专栏,讲好创文故事,擦亮“唐光友志愿服务队”特色品牌。

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学雷锋义务植树”“政策进基层”志愿服务活动,每周五下午常态化开展“创文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累计发动干部职工300余人次;二是提供便捷高效窗口服务。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延时办”“掌上办”“上门办”;三是积极开展“万人洁城”活动。上半年召开志愿服务培训会2次,组织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十个一”要求开展创文迎检工作和“每天四小时,志愿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累计组织发动干部职工270余人次。同时对包保路段、包保社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针对性检查和整治。

九、《政府工作报告》第175条

提升政治判断力,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把握形势变化。提升政治领悟力,坚持从政治角度看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升政治执行力,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逃避者。

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全方位多层级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就住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地生根。二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坚持反复学、持续学、深入学,真正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从中汲取政治智慧和理论力量,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践行者、有力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三是有力推动干事创业。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具有住房公积金特色的“干部工作日报告”制度,要求副科职以上党员干部每天条目式公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一月一通报,在全系统上下营造了争着干、抢着干、比着干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十、《政府工作报告》第176条

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树立系统思维、整体观念、协调意识,做到学经济、懂经济,学政策、用政策,懂市场、“钻”市场,会算账、算好账的有机统一。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善做群众的学生,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本领。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切实提高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感知、防范、处置能力,防止风险积累扩散爆发。

进展情况:一是做实惠民文章,持续服务民生。紧跟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因城施策,陆续推出提高贷款额度、开通“商转公”业务、完善支持人才、新市民、青年人、多孩家庭购房安居配套政策等系列新政,支持我市住房消费增长。上半年,全市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6.52亿元,占同期提取总额的58.75%;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2.2%,同比增长11.4%。二是做足服务文章,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一下三民”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主题教育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上半年累计下基层15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9条,现场解决实际问题47个,纳入“三张清单”问题21个,筹资150万元领办民生实事6件。三是做细安全文章,保障资金安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健全内审稽核、财务管理、资金存储及调拨管理等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筑牢风险防控防线,保障资金安全。

十一、《政府工作报告》第177条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统计和财政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廉政建设,推动从严管党治党。抓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在机关上下营造崇廉尚廉良好风尚。上半年,中心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案、要点4个。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回复意见建议。2023年接受政协提案一件,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三是严格落实督查审计制度。积极配合纪检组完成驻点督查,并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促进工作提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内审稽核工作,同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业务规范性、资金存放合规性、国有资产情况开展审计,确保住房公积金系统廉洁办事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做到资金安全、业务规范。

十二、《政府工作报告》第178条

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普法,严格依法行政,探索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改革。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发挥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学,落实定期组织集体学,认真开展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三是推进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二级审核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级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并遵守提取和贷款的审批程序,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三、《政府工作报告》第179条

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持续整治“文山会海”,为基层减负。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

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办法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中心具体办法。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数量,提高会议、文件质量,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高公务活动的效率。上半年共制发中心文件11件、党组文件6件、函件37件,举办了述职评议大会、2023年管理工作会议暨2022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等综合性会议5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安排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积极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破冰提能行动、“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做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切实强化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三是积极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始终锚定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切实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机关作用,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高质量监督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十四、《政府工作报告》第180条

严控“三公”经费,过“紧日子”,兜底“三保”底线,确保民生支出占比不低于78%。

进展情况:一是严控预算支出。坚持零基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严控项目支出管理。2023年运转类项目部门预算达到在2022年初部门预算基础上压减27%的要求。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三公”经费执行,严格审批管理。上半年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7%。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各类活动,加强差旅费管理,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经费。四是坚持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制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现象,节约购置资金。五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中心实际,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内控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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