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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65496418/2024-3014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一季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政府工作报告》第82条

统筹人才招引与项目招商,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成果、项目来咸宁创新创业。

进展情况:一是多角度政策保障。对获取“楚才卡”A卡、B卡的高层次人才,将其首套房贷款申请时限缩短至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将其首套房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对“大学生引进计划”招引人才,将其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一季度,全市新增高层次人才缴存人7人,为5名高层次人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5元。二是多方位服务保障。深化“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进一步推进“金银合作”,主动上门走访全市重点企业,灵活运用配套政策为企业“一企一策”定制缴存方案,助力企业完善职工保障体系,增强人才吸引力,实现企业长远发展。一季度,新增企业开户104家。三是多形式宣传保障。以“春风行动”、“迎春安居嘉年华”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设摊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开展系列宣传15场次。以全市重点商圈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等平台为载体,全天候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升制度知晓率。

二、《政府工作报告》第84条

统筹实施“香城人才卡”政策,优化人才服务。

进展情况:持续实施“香城人才卡”贷款优惠政策,将其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进一步加大“香城人才卡”持卡人安居的支持力度。同时,上门深入湖北科技学院、医院、重点企业等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手册。一季度暂无“香城人才卡”持卡人申请贷款。

三、《政府工作报告》第143条

深入开展“全民学条例 文明我践行”活动,擦亮“唐光友志愿服务队”特色品牌,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我们的城市”。

进展情况: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发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我行动”活动、每周五下午“创文进社区”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除雪“万人洁城”行动,一季度组织召开志愿服务培训会1次,累计组织发动干部职工300余人次。

四、《政府工作报告》第155条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理解把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引导政府工作人员养成在吃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

进展情况:一季度,开展“首个议题”学习3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组织研讨发言13人次。同时,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工作清单,并按时限要求推进落实。

五、《政府工作报告》第156条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全覆盖,推进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三分一定”改革全覆盖,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进展情况: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近年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制定了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拟订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及行政执法相关文书、表格、流程图。

六、《政府工作报告》第157条

坚持“四下基层”,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用干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统筹把握时度效,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敢为抓落实,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体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

进展情况: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结合中心实际开展“周下基层”活动,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深入楼盘、企业、社区、乡村振兴点等基层一线,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资源和力量下沉。一季度,中心共开展下基层169次,发现问题14个,已解决问题7个,列入“三张清单”问题7个,协助咸安办事处共同缔造点新建党群服务站,协助通山办事处共同缔造点更新基础设施。

七、《政府工作报告》第158条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清廉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提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方面监督,积极发挥审计、统计和财政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廉政建设,推动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会议精神,机关纪委印发了《关于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通知》,每月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监督执纪,并向纪检组报送《第一种形态工作台账》。二是严格落实督查审计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积极配合纪检组完成一季度监督检查,并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促进工作提升。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固定资产年报”、“一账一表”、“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四次培训,按要求完成相关报表上报。深入开展内部审计稽核,对业务规范性、资金存放合规性、国有资产情况开展审计,确保住房公积金系统廉洁办事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做到资金安全、业务规范。

八、《政府工作报告》第160条

财政供养单位过“紧日子”,从严管控“三公”经费指出规模,运转类支出再压减10%。

进展情况:一是坚持零基预算。统筹安排市直机关及各办事处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会议、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2024年运转类项目预算在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基础上压减10%。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心实际,制定出台《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会议经费事项申报制度》,项目管理实行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对账管理。规范会计管理,确定清算节点,按期做好各办事处账户核对工作,确保各项收支数据准确无误,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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