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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65496418/2024-301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政府工作报告》第65条

承接落实好国家和省重大改革试点示范项目。

2024年,我中心共承接两项国家级重大改革试点示范项目,一是全国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国家级试点;二是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国家级试点。

1.全国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国家级试点进展情况:根据住建部、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从管理运行状况、发展绩效及风险防控等方面扎实开展体检评估工作。今年3月,住建厅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复评指导组对我中心的体检评估工作进行了复评,复评结果为优秀,为全省体检评估工作发挥了示范作用。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构建住房公积金三级服务体系的改革创新做法被指导组报送住建部拟作为“咸宁经验”进行推介。

主要做法:一是抓组织,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制定出台体检评估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5个一级指标、64个二级指标的试评价工作责任分工。二是抓落实,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工作座谈研讨会议,梳理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工作的思路与举措。依托电子稽查工具、监管服务平台等渠道,结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形成可靠可得可信的体检评估数据获取机制。三是抓整改,打造标准的运行模式。根据自评结果,对异常指标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会诊,逐一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形成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并督促责任部门按时完成整改。

2.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国家级试点进展情况:我中心紧紧围绕数据质量提升这一主线,以实现数据标准化、数字化、资产化为目标,着力推进数据全系统协同治理、全链条标准规范、全周期风险管理,有力促进咸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6月,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服务指导组来咸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现场服务指导,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试点工作成效在全省5个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截至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132项2,066,304个问题数据已整改65项1,547,504个,整改率达到74.9%;指标疑点率从80%下降至11%;指标合格率从55%提升至81%。

主要做法:一是以“三对”为基础,排查公积金数据风险疑点。对标电子稽查,排查出风险疑点数据63项109,810个,形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子稽查风险疑点数据明细表》。对标数据质检,按照质检指标、质检类型、检查标准,排查出风险疑点数据69项1,956,494个,形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数据质检风险疑点数据明细表》。对标治理模块,按照表名、字段名、问题描述等指标,整理问题193项,形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监管平台风险疑点数据明细表》。二是以“三比”为渠道,摸清公积金问题数据底数。针对风险疑点数据,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逐项核查排除,共核查出问题数据132项2,066,304个。通过线上数据比对校验,对照风险疑点数据清单,共清理2216条问题数据。借用档案数据比对核查,组织查阅档案,进行人工核查,累计查阅档案48467册。共享平台数据比对补充,充分运用人社、民政、不动产、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数据进行比对核验,共清理3174个问题数据。三是以“三分”为标准,核定公积金数据提升依据。数据分类,将全系统数据编列为3个一级分类、8个二级分类、276个数据项。格式分明,对各个业务环节中采集、录入的数据制定规范格式和标准模板,确保一类一项数据“一个模板、一张样表”。安全分级,按照数据安全性遭受破坏后的影响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公积金数据安全划分为L1、L2、L3、L4四个等级,其中L1等级0项、L2等级74项、L3等级202项、L4等级0项。四是以“三核”为要求,开展公积金数据问题诊断。核定问题性质,综合研判全部问题数据,对276项数据进行负面定性。核定问题措施,对全部问题数据进行成因分析,制定《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存量数据质量提升操作指南》,明确全部问题数据整改标准措施。核定问题责任,对问题数据整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含牵头部门)、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合力。五是以“三力”为依据,狠抓公积金数据问题整改。职能部门全力改,对于其他部门无权限整改的问题数据,中心职能部门信息科主动改、高效改。部门协同合力改,对需其他部门整改的问题数据,采取“派单+领单”制,由各办事处予以全力整改。截至目前,共分派41项587,662个问题数据,整改完毕26项366,710个,完成率为62.4%。内外联动借力改,对于因系统字段含义不一致而导致的问题数据,由中心运维机构对照住建部字段含义进行逐条整改,共计整改问题数据74653个。六是以“三化”为目标,巩固公积金数据质量成效。坚持数据标准化,实现中心系统数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标准化、规范化录入、管理和运行。坚持数据数字化,通过对问题数据的整改,实现数据数字化,推动公积金数字化,助力公积金业务“就近办”“掌上办”“一次办”。坚持数据资产化,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正确处理数据安全与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关系。

二、《政府工作报告》第82条

统筹人才招引与项目招商,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成果、项目来咸宁创新创业。

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公积金系统通过提供灵活优惠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引留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发挥了公积金的应有作用。截至目前,我中心已发放“人才引进”住房公积金贷款79笔、3584万元,其中:发放“楚才卡”A卡住房公积金贷款3笔、116万元;发放“楚才卡”B卡住房公积金贷款、4笔、137万元,有效减轻了高层次人才和特定行业人才的购房压力,打造了吸引人才的洼地、人才荟萃的高地。

主要做法:一是主动靠前服务,为政策制定夯实基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全局意识,主动对接房地产中心、不动产中心和合作银行等部门,通过模拟流程、风险排查、政策研究等,以问题导向,解决“难点”“堵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新引进人才切实享受到人才政策和公积金政策的叠加红利。

二是出台配套政策,为服务人才再加力度。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最大限度优惠人才的支持政策: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获取“楚才卡”A卡、B卡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购买首套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执行;对符合“大学生引进计划”的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1.5倍执行。

三是提高服务效能,为创优环境做足保障。一方面,推行“公积金+银行”业务全委办新模式,在咸宁城区同步建设8个公积金旗舰店、县市城区建设21个公积金旗舰店、6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63个公积金服务站,实现公积金服务全区域覆盖。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联动机制,持续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满足“少跑路、就近办、即时办”业务需求,切实打通服务人才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主动围绕公积金缴纳、还贷、提取等一系列人才急需急办的事项,主动上门、容缺审批,解决了人才的后顾之忧,提升了公积金主动服务、贴心服务的温度。

三、《政府工作报告》第84条

统筹实施“香城人才卡”政策,优化人才服务。

进展情况:2024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我市人才工作有关安排,全力助力我市构建“近悦远来”人才生态。上半年,我中心发放“香城人才卡”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

    主要做法:一是吸进人才,政策有力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香城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紧跟全市发展大势,推出了“香城人才卡”贷款优惠政策,将其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至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让持卡人“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二是留住人才,举措有精度。坚持做好靠前服务、主动服务,打通服务人才“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多次深入湖科、职院、医院、企业等“香城人才”聚集地开展政策宣传讲座,发放政策宣传手册,让更多持有“香城人才卡”的人才了解自己可享受的待遇,帮助他们在买房时确定目标、少走弯路,尽早实现“安居梦”。三是服务人才,创新有温度。着力畅通服务“快车道”,当好服务人才的“店小二”,构建全市住房公积金三级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就近办”等方式,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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