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5-2151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落实房地产消费政策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省市配套政策,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下调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为借款人节省利息支出3.6亿元。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鼓励缴存人购房“既提又贷”,支持749户缴存家庭支付首付提取公积金8832.60万元。优化租房提取流程,取消提取频次限制,支持多孩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6497万元,同比增长72%。
二、紧盯市场需求做增量方面
紧扣惠民生、促发展主线,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精准适配多群体、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顺利实现“双过半”“硬过半”。聚焦“两类人员”和公服人员抓归集,新增公积金归集额19.9亿元,同比增长22.41%,增幅位居全省第3。大力实施“十条”“新十条”系列举措,出台“优十条”政策措施,新增公积金贷款发放2478笔、金额7.9亿元,同比增长62.5%,增幅位居全省第2。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申请材料精简40%,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新增“商转公”贷款907笔、2.58亿元,同比增长203.53%,预计为缴存人节省利息支出4645万元。推进灵缴试点工作,新增灵活就业缴存3180人、归集资金2.89亿元,同比增长78.45%、775.76%,入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试点城市。
三、着力建设高品质住宅、健康养老住宅方面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为高品质住宅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与市资建局、住新局、城管委、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联合印发《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对缴存人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额度可上浮30%,最高可贷91万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建立“宣传共融、业务联办、服务共提”协同模式,安排专人入驻同惠上和城、又见江南等高品质楼盘,提供“现场预审+线上流转”服务,实现公积金贷款“看房即咨询、签约即办理”,发放高品质住宅贷款120笔、53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