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3-28108 文 号 : 咸公积金党发〔2023〕11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周普胜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中心各科室,直属营业部、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周普胜等同志任免备案的批复》(咸组干备字〔2023〕38号)决定:
周普胜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总会计师。
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7日起算。
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