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3-28110 文 号 : 咸公积金党发〔2023〕13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张雄彪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中心各科室,直属营业部、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张雄彪同志任职备案的批复》(咸组干备字〔2023〕46号)决定:
聘任张雄彪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27日起计算。
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