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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俊杰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索引号 : 665496418/2025-13357 文  号 : 咸公积金党发〔2025〕2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刘俊杰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中心各单位

刘俊杰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满,经研究同意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任职时间从2024520日起算

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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