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5-13357 文 号 : 咸公积金党发〔2025〕2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刘俊杰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中心各单位:
刘俊杰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满,经研究同意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任职时间从2024年5月20日起算。
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