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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张鹏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 665496418/2025-24233 文  号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撤销张鹏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办事处、直属营业部,中心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同意:

撤销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咸公积金组发〔2015〕2号文件中张鹏飞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科副主任科员的决定。

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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