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题分类: 城市建设
发布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9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0 名委员,2017年,召开 0 次全体会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咸宁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 5 个(科), 6 个管理部, 0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02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190家,实缴单位2221家,净增单位190家;新开户职工1.24万人,实缴职工11.20万人,净增职工0.82万人(新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缴存额16.98亿元,同比增长12.33%。2017年末,缴存总额84.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5%,缴存余额54.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9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16 家,比上年增加2 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9.90亿元,同比增加43.99%;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8.29%,比上年增加12.63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 29.76亿元,同比增长 48.15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10.18亿元,同比减少25.61%、21.3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4.50亿元,咸安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31亿元,嘉鱼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38亿元,赤壁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1.79亿元,通城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24亿元,崇阳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0.94亿元,通山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1.02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32亿元。其中,市中心2.39亿元,咸安区0.66亿元,嘉鱼县0.60亿元,赤壁市1.12亿元,通城县0.48亿元,崇阳县0.57亿元,通山县0.50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15 万笔55.64亿元,贷款余额32.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9.92 %、22.40%、13.3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90%,比上年同期增加8.1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8 家,比上年增加 1 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 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 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0 亿元,项目贷款余额 0 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亿元,国债余额 0.02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亿元。
(五)融资:2017年,融资 0.00 亿元,归还 1.50 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 3.90 亿元,融资余额 0.00 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23.86 亿元。其中,活期 4.8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 4.34亿元,1年以上定期 14.63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0.04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9.98%,比上年减少0.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0816.35万元,同比增长24.36%。其中,市中心6821.65万元,咸安区1852.24万元,嘉鱼县1951.99万元,赤壁市4252.58万元,通城县2129.77万元,崇阳县1862.87万元,通山县1945.25万元;存款利息9911.6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803.96万元,国债利息-0.53 万元,其他101.2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9574.01万元,同比增加4.36%。其中,市中心3792.56万元,咸安区1188.87万元,嘉鱼县760.78万元,赤壁市1069.56万元,通城县1044.05万元,崇阳县572.43万元,通山县1145.7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68.20万元,归集手续费用 870.53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492.94万元,其他 1042.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1242.34万元,同比增长48.61%。其中,市中心3102.38万元,咸安区701.40万元,嘉鱼县1175.85万元,赤壁市3083.32万元,通城县1093.07万元,崇阳县1258.47万元,通山县827.85万元; 增值收益率2.19%,比上年同期增加 0.60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784.38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2655.30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949.89 万元。
2017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 3966.78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548.18 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 1034.25 万元,咸安区上缴 40.00 万元,嘉鱼县上缴 245.00 万元,赤壁市上缴 1286.67 万元,通城县上缴 100.00 万元,崇阳县上缴 522.41 万元,通山县上缴 319.85 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6483.73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8703.08 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 2538.8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 2303.86万元,同比增长 2.67%。其中,人员经费 1004.26 万元,公用经费 603.31 万元,专项经费 696.29 万元。
其中市中心本级管理费用支出 660.72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52.75 万元、151.02 万元、256.95 万元; 咸安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401.00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1.70 万元、81.50 万元、177.80万元; 嘉鱼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121.60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3.12 万元、 38.48 万元、 0.00 万元; 赤壁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356.48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219.11万元、 122.00 万元、 15.37 万元; 通城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289.06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28.58 万元、 75.31 万元、 85.17 万元; 崇阳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207.00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04.00 万元、 80.00 万元、 23.00 万元; 通山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 268.00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75.00 万元、 55.00 万元、 138.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024.97 万元。逾期率 3.14 ‰。其中,市中心 0.91 ‰;咸安区 1.12 ‰;嘉鱼县 2.78‰;赤壁市2.96 ‰;通城县 5.57‰;崇阳县3.06‰;通山县 2.89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1 %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84.38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 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83.73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99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15.81 %。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 0 万元,逾期率 0 ‰。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0 %提取。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0 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0 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 0 %,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 %。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0 万元,比去年减少 0 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 0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7.22 %、7.30 %和12.3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5.28 %,国有企业占 9.41 %,城镇集体企业占1.13%,外商投资企业占0.5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6.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9 %,其他占 16.03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76 %,国有企业占17.38%,城镇集体企业占1.80%,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48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6%,其他占13.55 %,中低收入占 80.44 %,高收入占 19.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95 %,国有企业占15.46%,城镇集体企业占3.58 %,外商投资企业占1.5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7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4 %,其他占39.71 %,中低收入占 91.60 %,高收入占 8.40 %。
(二)提取业务:2017年,2.65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90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67.4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8.3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4.56%,租赁住房占 3.56 %,其他占0.98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32.54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13.9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11.60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83 %,其他占 6.1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35.11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1.54 %,比上年减少16.9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1680.17 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2.54 %,90-144(含)平方米占 72.33 %,144平方米以上占 15.13%;购买新房占 89.85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2.13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占1.01 %。其它占 9.14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 24.43 %,双职工申请贷款占 65.80 %,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 9.7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09%,30岁-40岁(含)占33.88 %,40岁-50岁(含)占26.87%,50岁以上占11.16%,首次申请贷款占88.6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35%,中、低收入占88.01%,高收入占11.99 %。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 486笔12088.20 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604.50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027.3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 0 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 0 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 万元,累计贴息 0 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7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 个,贷款额度 0 亿元,建筑面积共 0 万平方米,可解决 0 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0 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98.44%,比上年同期减少33.6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咸公积金[2017]6号文件,根据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225元。根据咸宁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确定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额为3676元(单位、个人各半)。缴存比例为10%,同时允许有条件单位在此比例上提高1-2个百分点,有困难的单位可下调1-5个百分点。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及最高贷款额度等未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然按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仍然按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7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重新修订并出台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公积金管[2017]1号)。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2017年咸安、嘉鱼、赤壁办事处对原有办公与服务大厅等进行了重新装饰,通山办事处迁入了680平方米的新办公场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12329热线、短信、微信、微博全面开通;启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测评工作,中标测评服务商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的测评工作。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也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2017年7月成功实现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新旧系统的切换运行,基本实现了住建部双贯标的要求,目前综合服务平台及其外围子系统正在开发建设之中。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委托律师代理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王明冲25万元、米南湖(共同借款人龚渐香)10万元、陈飞(共同借款人罗素每)20万元借款严重违约纠纷案,已进入相应调解与司法流程。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