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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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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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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积极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依法稳健发展。现将中心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中心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以中心主要领导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每年按时向市政府及省住建厅报告该年度法治政府工作;积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重点工作,收到了法治建设促进业务发展的良好效果。全市当年新增归集23.09亿元,同比增长6.37%(其中市直同比增长7.81%);全市当年发放公积金贷款16.47亿元,同比增长8.71%(其中市直同比增长4.70%),全市个贷率68.45%(其中市直个贷率90.09%);全市当年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22亿元,同比增长0.88%(其中市直同比增长42.76%)。

    二、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法治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决策,中心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决策提报程序,强化决策审查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对涉及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提取办法、贷款办法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使用办法的修改,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2020年配合全市法院系统扣划222人住房公积金1539.62万元,有力支持了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实施科学决策,规范法治建设程序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绝不发布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环节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日常制发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与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协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加重要的业务和工作会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业务合同文本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防范伪造资料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4起,涉及资金50余万元,向温泉公安分局移交扫黑除恶骗提公积金线索一条。中心驻虎山村工作队帮助43位村民打赢11万元的讨薪官司,已落实发放执行款6.2万元,群众自发组织到市扶贫办和我中心送感谢信。

四、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法治建设要求

1.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成立了“产业项目服务专班”, 中心一把手担任专班主任,“一对一”包保服务湖北故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我中心主动上门贴身服务,在宣传财税政策、沟通协调服务等方面受到了公司好评。

2.助力“疫后重整”。 2020年3月17日,我中心出台了《关于落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了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对房地产企业停收和退付保证金等疫后重整政策。收到的实施效果为: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5家,职工人数572人,少缴金额29.61万元。办理缓缴单位18家,职工人数1700人,缓缴金额431万元。向主城区200余家房企退付保证金7300余万元。

3.深化便民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提、贷、查”等85%的公积金业务可在网上办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2020年底,咸宁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直31家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考核中,我中心总得分99分,排名第一。

五、深化权力制约,加强法治建设监督

1.完善信息披露。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等政务信息,及时、规范公开涉及群众最切身利益的信息,重点公开职工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实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主动接受监督。中心每年向管委会汇报上年度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管委会对中心管理行为、政策执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发展动态的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安全和保值增值。

    3.强化内部稽核。充分发挥电子稽核作用,不定期检查各县市区、部室的各项工作。邀请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中介审计,针对内审稽核报告,对差错业务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4.加强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页、政务公开网、政务微信、网上服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等综合服务平台的政务公开作用,方便群众查询和业务办理。

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1.主动学法。加大内部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学法的针对性,增强法律知识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性。落实中心普法学法制度,将年度学法考试结果等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2020年,中心11人参加法宣在线考试,参考率100%,人均95.09分。

2.积极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宪法列入了中心2020年第1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12月2日下午,公积金中心与浮山办事处碧桂园社区全体党员一起开展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12月19日中心党员到创文联系包保社区龙潭柳色小区门口定点开展“公积金服务进社区”主题活动,积极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

3.旁听庭审。12月4日上午,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会议室集中观看了原告广州芳源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省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案网络庭审直播。让干部职工直观了解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全过程,“零距离”感受法律的严肃与公正,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4.宪法宣誓。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传播宪法理念,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宪法意识,12月7日上午,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中心会议室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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