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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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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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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为依据,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规划,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有力促进了我市公积金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现将我中心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中心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党组书记、主任贾继平同志担任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名党组成员为具体分管领导,综合业务科具体实施,建立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把”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的文件精神,根据我中心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并将工作落实到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计划当中。

2、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中心党组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二是利用法治专题讲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行政执法培训会等活动载体,开展邀请专家讲、班子成员讲、主题党日讲,通过集中学法与个人自学、学法治理论与法律条文、学国家法与部门法、学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观看法治警示教育片、征订普法读本等形式,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住房公积金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行就职宪法宣誓,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四是积极推进本单位“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按时分配学员考试学号,组织全系统职工进行学法用法培训学习,督促学员及时修够学分并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

3、聚焦社会热点,提高普法实效。一是利用公积金政策“宣传月”、“12.4”等活动载体宣传法治建设的内容措施、进展和成效;二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三是把法治宣传教育和窗口服务提升工作有机融合,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四是做好信访投诉维权保障工作。认真受理职工的电话投诉和上门投诉,及时回复中心门户网站投诉、政务网投诉、市长热线投诉以及12329转交的网民投诉等,对网上的投诉建立登记台账记录,做到痕迹化管理。

4、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实事为人民”,2021年5月19日,我中心与市中级人法院共同进行研究讨论,对原《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纪要》的通知(咸中法〔2018〕47号)进行了补充完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一增设扣划范围。在原《纪要》协助扣划公积金的范围上,增加涉刑事财产刑案件、涉重大信访案件、涉执行财产标的额过大案件、涉案结事了执行完毕案件的4项内容。二减化扣划程序。各县(市、区)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经市中院审核批准后,由各县(市、区)法院持市中院审批扣划住房公积金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工作证,直接到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扣划业务,不再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今年1-9月全市共扣划提取公积金199笔1525.96万元用于解决“执行难”。

5、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我中心利用“法律七进”、“创文”、“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网站发布扫黑除恶专项通告、印制和发放“打击扫黑除恶行为的通告”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打击扫黑除恶工作,既提高了市民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也营造出打击骗提骗贷的高压态势;同时每月按时向省住建厅报送公积金领域黑恶线索摸排情况表。

6、开展治理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防范意识。中心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骗提骗贷专题学习,学习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甄别骗提行为的技能。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联系电视台、报社,及时通过官方平台将各类政策法规以及打击骗提骗贷工作相关通知进行公开;通过QQ、微信等媒介以及公众场所大型电子屏进行宣传;在日常归集扩面、催缴以及创文活动中发放宣传页,并当面讲解相关政策来宣传。三是加强内审核查,排查问题线索。2021年4月21日,某职工以建房名义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到我中心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发现所提供资料异常,我中心迅速向发证部门进行电话核实,发现其提供的两证均系伪造,当场没收伪造资料。通过对2019年至今的同类业务进行筛查,共查出15笔提取业务,经比对,出具的证明材料雷同。经与相关部门核查,以上资料均系伪造,15人共骗提资金175.1万元。我中心责令15名职工限期退回。截至目前,8人全额退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108.7万元,3人部分退回4.5万元,同时制定限期退回计划。经批评教育,有11人已作出了书面检讨。有5人未全额退还,我中心已分别通报其单位,其失信行为上报至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冻结15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上述情况已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作了专题汇报。

7、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心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长期聘请专业律师团为公积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项目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书进行修改、审核;对因民事、经济、刑事案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公积金逾期贷款法律诉讼等案件,推进公积金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为我中心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保驾护航。

8、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落实武汉城市圈公积金互认互贷。按照“武咸同城”发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要求,8月23日,我中心印发了《关于落实“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通知》,实现了“武咸同城”公积金互认互贷。废止了之前因个贷率超过75%的预警机制暂停受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的规定。二是落实“跨省通办”工作。我中心出台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实现了住建部规定的8项“跨省通办”事项。三是通过“一把手走流程”不断优化工作流程。2021年8月17日,我中心印发了《关于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合作流程的通知》(咸公积金发〔2021〕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合作,推行信用承诺制,所需材料从21项目减至4项;将楼盘合作协议中“主体结构原则上要封顶”调整为“取得预售许可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合作”。该措施能够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四是创新业务合作模式推出组合贷款。缴存职工购房,既想获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又想获得商业银行的额度支持,还想一站式便捷办理贷款手续,这些“想的美”的愿望,如今都可实现了。中心主动响应部分缴存职工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关切,于2021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该贷款让缴存职工先用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够部分由商业银行贷款,通过“一次办、一门办”合作模式,极大地方便了职工办理。五是全面清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证明材料。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我中心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了认真清理,起草了《关于清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证明材料的通知》,在5大类66项证明材料中,清减27项,改进4项,整理归并增加2项,保留41项。

9、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借鉴经验谋划改革。此次改革启动前,全省仅有咸宁、荆州、孝感3地尚未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黄冈市于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历时3个月完成住房公积金“四统一”改革。2020年9月,市公积金中心组织专班赴黄冈公积金中心考察学习理顺“四统一”管理运作模式、规章制度和改革经验,并与秦皇岛市、宜昌市公积金中心就管理体制进行交流探讨,为我市改革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智力支持。二是加强协同推进改革。2021年3月,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后,我中心正式向市政府提交理顺管理体制的请示。经过先后3轮书面、当面征求意见和双向沟通反馈后,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基本上对理顺住房公积金“四统一”管理体制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中心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8月1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18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三是凝聚合力服务改革。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市政府成立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刚同志担任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行动,分别于9月30日和11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员划转、账户设立、增值收益分配、资金资产上收相关工作,并相继印发了5件改革规范性文件。四是围绕重点抓实改革。9月底正式启动后,专班立即紧锣密鼓开展改革工作,破解划转人员档案专审、资产清查、账户清理、委托银行招标等一系列改革难题,完成了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划转、资产移交、调整经费渠道、理顺收益分配等6大既定任务,实现了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人、财、物的全面上收。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在普法学习上重视不够,注重行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忽视了其他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在学法用法上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存在被动学习的问题,主要依赖于单位组织的培训与无纸化网上学法的硬性要求;三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学习效果有待提高。

三、2022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1、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2、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法律顾问,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和降低行政成本的积极作用,为中心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修改、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法律顾问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程序。

4、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5、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按照“能减必减、能放则放”要求,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要件,压缩并明确业务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激发资金使用活力,最大程度的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集中组织开展骗取骗贷行为排查清理工作,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加强资金监管,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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