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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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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互联网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理念,在全市公积金系统营造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政策制度、公积金年度报告、人事任免、提案议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及时修改完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办事指南等公开信息,切实做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依法公开。2021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8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个,制发规范性文件6个,其他主动公开文件7个。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政策咨询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2021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修订了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中心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保障依申请公开的及时、有序、有效进行。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人事变动和职责分工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并在办公室设立工作专班,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加强网站安全保障,网站已通过等保测评验收。对网站栏目进行排版优化,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要求,做到应设尽设,应有尽有。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修订了网站信息发布制度,促进中心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保障依申请公开的及时、有序、有效进行。中心办公室指定2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按照AB角模式,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搜集、更新发布。积极主动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会,提高专业水平。不定期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依法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对不及时履行依法公开义务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未制发规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限,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网络渠道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无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0年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新媒体平台的形式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市公积金中心切实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政策解读,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粉丝人数达到79205人。

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专员的业务培训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新媒体平台的形式及功能还需进一步的增强完善。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使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全面。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内容建设,丰富解读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对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均进行了公开。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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