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25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融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全过程,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
为深入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中心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确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业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授法治党课,并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议,将法治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均直接指导、协调与督办,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融入中心发展大局。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水平
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员形成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中心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学促干,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年组织学法学习8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并将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常态化内容,重点研学《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干部职工依托“法宣在线”“荆楚普法云课堂”等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同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支部主题党日通报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住房公积金队伍良好形象。
(三)推进依法行政,严守风险底线
1.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构建法治化政策体系。修订议事规则,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政策均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程序,中心审议通过《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十条优化措施》《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三级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政策执行标准。出台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制定《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流程、规范裁量标准,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我中心现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44名,占全市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总人数的57%,常年聘请法律顾问2名,为我中心法律事务和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指导。定期组织培训,通过微宣讲、业务大讲堂等活动形式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利用住房公积金大讲堂组织学习公积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升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轮次,行政执法人员参训率100%。
3.创新推行“维权信访+普法引导+柔性执法”模式。通过电话沟通、信函提示、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先行督促指导,今年以来电话催缴223次、投递信函催收579件、上门催收86次,制发《逾期催缴通知书》,成功督促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6834.51万元,引导283家企业规范开设公积金账户。当好职工权益纠纷的“调解员”和“润滑剂”,2025年以来开展综合调解98次,促进未缴欠缴纠纷化解78件。
(四)拓展普法广度,增进法治深度
1.为切实提升普法实效,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内涵,将普法宣传深度融入日常工作。紧抓“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关键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竞答,有效增强全员国家安全意识与法治素养。
2.推动宣传方式多元化,以现场体验、案例讲解增强互动实效,精准传递政策要点。推动人社部门将缴存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深化与11家合作银行“资源共享、园区共进、业务共促”扩面机制,向未建缴企业推送“五个一”宣传礼包(条例、宣传新、提示函、案例摘录、合同示范文本)。针对群众置业需求,主动深入社区、企业、楼盘,借助春节返乡购房季、“春风行动”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57场次、覆盖企业超150家、覆盖3.8万人,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0余册,新增缴存单位379家、缴存人数5629人、缴存金额9047万元。
3.创新运用新媒体手段,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达到1万次以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两微一站”等媒体发布政策信息348条,“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获评全省市州政务微信百强账号。
(五)创新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中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持续增强法治观念,自觉践行服务理念。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赋能服务变革,以“智慧公积金”为核心突破区域壁垒。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天候服务体系,推进业务“全委办”改革,开展住房公积金三级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构建“多点受理、就近可办”的协调联动服务机制,推动“家门口的公积金”高效、安全运行。创新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全面取消户籍、单位性质等限制,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亮码可办”等模式,精简流程,完善指南,开通多渠道线上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高效处理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工单564件,其中维权案件181件,为职工追回欠缴资金1994万元,实现了服务效能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工单按时办结率99.8%,回访满意率97.1%),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中心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力度还不够,系统内法治培训针对性还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还需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需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以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方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方位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学法教育,筑牢法治根基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公积金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抓实全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和法学专家开展法治专题培训辅导,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抓实法治建设,健全法治机制
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健全法律顾问管理、评价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推进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主动。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普法效能
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入企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主动将政策和服务送到企业身边。进一步创新政策宣传形式,及时将公积金政策规定、典型案例、便民利企措施、先进人物事迹以短视频、情景剧、电视短片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政策宣传效果。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