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0-2400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需,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根据2018年5月23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个贷率超过75%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启动预警机制,暂停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待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正常受理暂停的贷款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截至2019年8月底,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余额7.48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5.74亿元,个贷率76.7%,超出75%的预警比例1.7个百分点。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启动贷款预警机制,2019年10月1日起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正式启动预警机制的过渡期内,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受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本市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四、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并另行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