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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结息期间暂停服务的通知

索引号 : 665496418/2021-2146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关于2021年度结息期间暂停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安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于结息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为:

一、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全市各业务网点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贷款业务,工作日期间前台业务窗口正常开展政策咨询,特殊原因确需要接件受理的,办理时间顺延至7月1日。

二、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暂停单位缴存业务,请各缴存单位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认真核对单位、职工的缴存账务。

三、2020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8:00至2020年7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市公积金中心的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个人版、开发商版)、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渠道暂停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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