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人才服务月”活动政策宣传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人才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咸人组文[2022]5号)的有关精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6月13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我市有关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规定,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0号)和《关于落实“楚才卡”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的通知》([2021]2142号)的文件精神,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楚才卡”A卡、B卡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即可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的贷款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执行,但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二、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对“大学生引进计划”招引人才,继续按照《“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执行,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的贷款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执行,但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提高至60万元。即“楚才卡”A卡、B卡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80万元 、120万元,“大学生引进计划”招引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90万元。突显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我市有关人才的倾斜支持和关爱。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9月22日
相关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