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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0-07-09


1、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缴存余额达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上,可按照《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最高额为30万,且不得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

3、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4、贷款额公式: 贷款额=(年缴存额×应缴年限+公积金账户余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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