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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0-07-09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涉及多名职工补缴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内容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致。

二、审核通过的,应办理补缴确认手续,生成补缴业务流水号,并应告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三、单位向归集专户缴款应符合单位应按汇缴登记的金额和约定方式向归集专户缴款,并应注明汇缴业务流水号,其中:通过财政统发方式汇款的,财政部门应提供汇款明细表,包括所汇款项的单位名称、汇缴业务流水号等;通过委托代扣方式缴纳的,中心应按约定扣款时间向银行发送扣款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付款账户信息、汇缴业务流水号、扣款金额等。的规定。

四、中心收到单位款项后,应计入个人账户,且应符合规定的。

办理时间: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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