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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0-07-09

一、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的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关系变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通过的,应将转移职工个人账户及住房公积金直接转移至转入单位管理户下。

办理时间: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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