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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5-04-10

(一)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需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

(二)办理程序:

    1.封存: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变更清册主页面进入职工封存页面完成操作后返回变更清册数据列表栏确认并提交,业务自动办结;

2.启封: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变更清册主页面进入职工启封页面完成操作后返回变更清册数据列表栏确认并提交,业务自动办结。

(提示:申请资料中提及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可用电子证照,无需提供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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