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业务手册 > 缴存手册

个人账户设立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5-04-10

(一)办理条件:

单位缴存账户设立后,即可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申请资料:

1.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信息

2.开户职工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

(三)办理程序:

1.缴存单位按照网厅提示要求将职工基本信息,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公积金缴存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建立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完成后同步上传职工《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经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缴存单位即可办理缴存业务。

(提示:申请资料中提及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可用电子证照,无需提供实物资料。)


附件:

全国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查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