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一、办理条件
1.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缓缴申请,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如到期仍需缓缴,缴存单位可提前30个工作日向公积金中心再次提出申请。
二、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决议书;
3.缴存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三、申请时效
自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四、办理程序
缴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住房公积金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台办理。
五、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结。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提示:业务申请资料中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可使用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