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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0-07-09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申请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现工作单位名称


原工作单位名称


转出地中心名称


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职工声明:

1、授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中心)将本人以上信息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将转入资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授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中心)于接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手续。

3、住房公积金转移实际金额以转出地办理账户转出时账户余额(本金余额及计结利息)为准。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事宜,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现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心、办事处业务审核盖章或公章)

备注:我中心将按您预留的手机号,及时通知资金入账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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