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保证担保;
3.申请人家庭住房为市域内自住住房(不含自建房)。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I类借记卡账号、婚姻状况证明(仅在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申请提取时提供结婚证);
2.《不动产权证书》、支付物业费票据。
三、申请时效及额度
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申请人家庭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12个月(含)实际支付的物业费且最高不超过2500元。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
五、办结时限
符合条件,1个工作日办结。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提示:1.申请材料中: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房屋套数证明等均可使用电子证照,无需提供实物资料;2.中心或受托银行在办理业务需要现场查勘核实的,可以安排人员上门核实情况,3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