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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2-08-10

问: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包括别墅、自建房)安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封存和冻结情况,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再受理以后每年分次提取)。

提取资料:

1、本单元全体业主签订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市加装电梯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施工方签订的《加装电梯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及本市一类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仅供查验真伪,复印件留存);

6、夫妻双方共同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本市一类银行卡。提取资料中不需要提供预交款收据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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