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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时间:2026-02-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312日至4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72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通知(咸纪发20227)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三个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起步稳、方向准、力度足。

(二)细化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将反馈问题逐项拆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13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

(三)严把整改质量。中心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通过责任领导具体督导、专班跟踪问效,对整改情况及时预警提醒、分析研判、督办推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学习不到位。

问题1漏学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补学。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明确学习频次、内容范围、组织形式等,推动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问题2党章党规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章党规。二是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明确党章党规的学习要求。

2.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问题3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策宣传“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园区)活动,开展政策宣传80余场,覆盖近5万人次;同步在城区公交站台广告栏及300余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滚动播放核心政策要点。二是联合广播电台制作5普法宣传视频,在全市108公积金服务网点开展宣传,解答群众咨询超1万人次。三是分管负责同志723带队参加《法治在线》栏目,解读热点政策,收听率较往期提升40%

3.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有差距。

问题4非公企业建缴工作推进较慢。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经信部门更新企业清单,压实属地办事处扩面责任。二是联合受托银行开展“进企入园”宣传活动,发放“政策礼包”(一本条例、一封宣传信、一件提示函、一批案例摘录、一个合同示范文本)三是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建缴计划2025新增非公企业建缴329

问题5惠及群众覆盖面不广。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扩面建缴专项行动,新增公服人员建缴13476人。二是扎实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建缴5101

4.住房公积金提贷业务存在风险。

问题6整治骗提、违背信用承诺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依法追回违规提取资金。二是修订《住房公积金信用承诺管理办法》,建立“黑名单”分级制度,将违约信息同步纳入人行征信系统。三是开展合规操作与风险识别能能力专项培训。

5.深化改革存在短板。

问题7“商转公”业务流程不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服务网点的日常监管,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跟踪督办”机制。二是联合受托银行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业务办理环节精简40%,办结时限压减50%。三是深化“全委办”改革,推动“商转公”业务入驻银行服务网点。

问题8公积金旗舰店运行不顺畅。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全委办”银行完成旗舰店网络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二是强化人员培训,覆盖网点柜员200余人次。三是组建三级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对公积金服务网点的业务指导,全市108个服务网点累计服务群众2.8万人次。

问题9跨部门数据共享存在堵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政数局、民政等部门完成婚姻登记信息、新房/存量房网签备案信息、征信信息、不动产房屋信息核验等5类业务数据接口开发。二是梳理业务要件清单,取消可系统核验的纸质证明。三是优化业务流程,将婚姻、不动产等共享数据接口嵌入贷款、提取等业务流程。

6.为民服务有弱项。

问题10线上业务版块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政策与线上功能对标核查修正还商贷提取线上功能的文字说明。二是推进贷款“不见面审批”。三是修订业务系统安全运行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政策变化与系统功能更新的高效衔接实现政策与系统功能实时同步。

问题11便民服务措施不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服务大厅推行“周末不打烊”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二是执行“当日取号、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机制,对未办结业务提供延时服务。三是安排导办员加强引导一对一指导符合条件的业务线上办理,分流窗口压力。四是上线微信服务号“大字版”界面、网上预约通道及智能客服。

问题12催缴工作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欠缴企业名单,压实各办事处催缴责任,推动116家断缴超过半年企业恢复正常缴存。二是向未规范缴存单位寄送含《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政策宣传信、缴存提示函、违法案例摘录以及合同示范文本的“政策礼包”,对失联单位依规封存账户。三是对断缴超半年企业暂停其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专人对接督促恢复缴存。

7.落实部分重点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619日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三审三校”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问题14履行法定保密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保密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全员开展保密专题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有效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制定《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涉密载体清退、提醒谈话、承诺书签订等闭环流程。三是办公电脑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8.贯彻落实重要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问题15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相关规章制度学习,规范大额支出审批程序,责令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二是严格项目前置评估,精准核算需求。三是建立项目全周期台账,加强预算编制、采购执行、费用支付等关键节点审核。四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监控,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问题16落实精简文件要求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印发文件开展专项清查,整改“白头文件”及无文号、文号不规范问题。二是制定发文管理制度,明确拟稿、审核、签发标准化流程,规范文件分类编号及登记规则,建立违规发文追责问责机制。

问题17调研工作落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小组,研究调研成果转化路径,出台《惠民生促发展十条优化措施》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规范专题调研报告撰写要求。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够到位。

问题18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针对酒驾案例进行剖析,强化全员纪律意识。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强化学习教育及日常监督。

问题19廉政档案信息记录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牵头对全员廉政档案进行回头看,对缺失信息逐项补录,同步规范新入职人员管理。二是建立职务变动、处分决定与廉政档案同步更新,以及季度报送更新情况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填报要求。

问题20对违纪问题线索处置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对违纪问题依规进行处置。二是规范支部初核、机关纪委预审、派驻纪检组复审的闭环处置流程,明确基层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三是通过党组会、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等党内法规,提升党员干部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21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工作组核查未入账资产,完成账务补录。二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资产采购、验收、登记、处置全流程。三是建立财务与资产管理责任人定期对账机制,明确资产登记、核销等关键环节的审核责任。四是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等政策法规,提升有关人员专业能力。

问题22财务处理不合理。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逐笔核查处理不合理的往来款项,完成部分款项清理,部分待摊销费用按计划于2026年完成摊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挂账时限、对账清理等有关事项。三是通过“财务大讲堂”、专家授课、财政专题辅导等方式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11.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

问题23采购询价单无商品规格型号。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专题培训,并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修订详细的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明确核心要素填写要求,优化询价模版。三是梳理近年来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排查。

问题24不按询价品目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询价品目界定、采购与品目匹配相关要求。二是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对近年来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文件规范性专项核查。

问题25未按备案范围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备案计划管理,明确政府采购项目需注明计划备案项目、单价、总额等要素,落实无备案不支出、超备案不支出。二是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内部审批流程,严格在备案预算额度内进行采购。

)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问题26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有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明确互相批评环节具体要求。三是建立中心组织生活会制度,固化会议组织、材料审核等流程。

问题27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有关责任党支部作书面检讨。二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优秀名额比例上限。三是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细化评价标准、流程等要求,强化规范性指引。

问题28讲党课不认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有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二是建立党课讲稿预审机制,要求授课人提前提交讲稿,支部落实审核责任。三是建立《党课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授课要求、质量标准等。

13.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未按要求编发会议纪要。

问题29: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党组会议纪要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杜绝“选择性记录”“简化过程”现象。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建立会议纪要拟稿人初核、分管领导复核、党组书记签发“三级审签”机制。四是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纳入中心季度自查内容。巡察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纪要按时印发。

14.选人用人和职工管理不规范。

问题30重要岗位干部未配备到位。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解决中心办公室主任空缺问题。二是由财务核算科副科长牵头负责财务核算科工作。三是举办“公积金大讲堂”活动,围绕财务专业技能、公积金业务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养,为空缺岗位储备人才。

问题31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处理相关人员超期滞留国外问题,并纳入其廉政档案。二是修订《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出境前提醒、出境中跟踪、入境后核验”全周期监管模式。三是将案例纳入党组书记“七一”党课内容,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同步把出入境管理纳入机关纪委日常监管及部门年度综合评价重要内容。

)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5.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问题32: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不够有力。上轮巡察指出的“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手续”问题改了又犯,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采购项目补附采购备案表并完成入账,责令有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二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健全制度约束。三是通过“财务大讲堂”、专家授课、财政专题辅导等方式,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四是举一反三,对采购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规避备案等情况开展专项排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自觉将住房公积金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以实绩实效践行“两个维护”,确保事业发展方向正确。

(二)在压实整改责任上持续用力、务求实效。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务实作风推动整改见底。加强对整改期间建立完善的21项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推动形成“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良性循环。对视同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坚持定期反馈、定期督办,持续深化整改,严防问题反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在从严管党治党上持续用力、纵深推进。牢固树立“抓好业务是政绩,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更大的政绩”理念,将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公积金工作全过程。健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同向发力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135607;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3邮编: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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