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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时间:2021-01-14

1月8日,咸宁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我市将市直各单位夏、冬季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我中心1月1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请前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及职工合理安排时间哦。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进入公积金服务大厅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服务大厅,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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