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11日—2月17日放假7天。放假期间,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柜面业务、单位网厅业务、个人网厅业务。缴存职工可正常使用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查询本人账户信息。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为2月11日至17日的贷款批扣业务将于2月17日统一进行处理,不会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
春节放假期间的暂停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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