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18-0109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单身声明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21 17:19:14
单 身 声 明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本人因租赁住房,支付房租需提取公积金。现郑重声明:本人现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对由此引起的系列问题负法律责任,一经查实信息虚假的,将录入住房公积金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温馨提示:录入黑名单后,5年内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声明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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