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5496418/2023-2829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名 称: 2022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设3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核算科、综合业务科。另设7个分支机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咸安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嘉鱼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赤壁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城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崇阳办事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山办事处,均为正科级。
(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理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管理。
从单位构成看,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决算是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67.0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1.71万元,增长191.78 %,主要原因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机构部门预算由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852.2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2829.23万元,增长276.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9.55万元,占本年收入98.6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52.71万元,占本年收入 1.36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55.6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51.29万元,增长195.6 %。其中:基本支出 2449.84万元,占本年支出63.54%;项目支出1405.77万元,占本年支出36.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14.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88.99万元,增长 187.8%。主要原因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机构部门预算由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9.55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76.5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机构部门预算由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93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09.98万元,增长192.44 %。主要原因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机构部门预算由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50.49万元,占22.3%。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共服支出行政事业运行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33万元,占 2.79 %。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56.86万元,占 1.49 %。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800.62万元,占73.4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类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814.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共服支出行政事业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工伤失业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类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管理。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0.49万元,支出决算为85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67万元,支出决算为5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18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5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5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31%。较上年增加13.51万元,增长426.18%。增长原因在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机构部门预算由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 3.8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较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160.8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8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保险,维修,燃油,过桥过路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96%,较上年增加11.12万元,增长65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2.82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体制改革,开展业务交流时的工作人员,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8个,14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4.04万元。增长原因在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机构部门预算由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办公费增加40.12万元/印刷费增加16.6万元/咨询费增加10.71万元/水费增加0.51万元/电费增加30.78万元/邮电费增加5.9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33.80万元/差旅费增加0.41万元/维修维护费增加6.04万元/租赁费增加54.73万元/会议费增加1.07万元/培训费增加0.68万元/公务接待增加11.2万元/劳务费增加250.14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4万元/工会经费增加61.09万元/福利费增加25.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55.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0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4.18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04.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0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8.2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9.3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的宣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136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77%。从评价情况来看,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要加快项目进度,准确用指标,及时支付,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程度。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务预算整体支出共涉及资金3855.61万元,占整体支出预算总额的99.70%。绝大多数项目预算执行及时、到位,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但少部分项目仍存在执行率低的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程度。
《2022 年度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项目全年预算144.81万元,执行数为122.34万元,完成预算84.4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物业年维护、保洁次数年初目标值≥360次,实际完成值360次;二是公共设备质量达标率年初目标值≥98%,实际完成值≥98%;三是设备故障维护排查时间年初目标值≤2小时,实际完成值≤2小时;四是水费年初目标值≤9.32万元,实际完成值1.38万元;五是电费年初目标值≤36万元,实际完成值28.19万元;六是办公用房租赁费年初目标值≤54.99万元,实际完成值54.99万元;七是维修维护费年初目标值≤6.5万元,实际完成值5.52万元;八是物业管理费年初目标值≤39万元,实际完成值32.26万元;九是明显改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十是办事群众满意度≥95%;
《2022 年度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2。
2、创文创卫及防疫费项目预算82万元,实际执行数81.12万元。完成预算9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便民设施维护更新年初目标值≥70次,实际完成值70次;二是解决群众反应问题年初目标值≥20个,实际为完成23个;三是完成疫情防控任务和创文创卫任务;四是创文创卫成本年初目标值≤47.1万元,实际完成值47.05万元;五是疫情防控成本年初目标值≤34.9万元,实际完成值34.07万元;六是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七是办事群众满意度≥95%;
《2022 年度创文创卫及防疫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创文创卫及防疫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3。
3、防汛、着装、党建费项目预算62.7万元,实际支付18.13万元。完成预算3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防汛、抗旱到场75次;二综合治理、防汛效果达标率为95%;三是防汛抗旱及时,紧急到场时间为20分钟;四是防汛抗旱成本为9.5万元,小于年初目标值;五是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服务形象、有效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六是办事群众满意度≥95%;
执行率较低的原因在于:入驻市民之家后,市大数据局
对着装有统一安排及疫情原因,着装购置费用2023年代付。改进措施:定制服装及时付款。
《2022 年度防汛、着装、党建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防汛、着装、党建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4。
4、公车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4万元,实际执行数3.86万元,完成预算97%;主要产出:一是去县市区调研次数年初目标值≥15次,实际完成值20次;二是违章次数年初目标值≤1次,实际完成值0次;三是车辆使用情况记录完整性年初目标值≥99%,实际完成值为100%;四是公务车保养及时;五是油耗成本2.4万元、维修成本1.13万元、车辆保险0.2万元、其他费用0.13万元;六是保障公职人员用车需求、公车使用寿命10年;七是公务用车人员满意度为100%;
《2022 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5。
5、公积金信息系统维保费项目预算125.64万元,实际执行数118.78万元,完成预算9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市中心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维护各县市区业务的正常运行。系统的正常运行率为95%。二是县市区宽带接入6条,保证各县市公积金业务高效管理。三是对政策宣传覆盖提升明显,增加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市长热线解答等方式及时通知居民最新政策信息。四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市中心业务覆盖面广,各端口接入量大,对系统的长期运行要求较高。五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 年度公积金信息系统维保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公积金信息系统维保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6。
6、简易档案室及档案整理项目预算45.46万元,实际支付45.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档案整理完成6822卷、档案盒打印700盒、档案级蓝光光盘刻录7张、文件扫描及图像处理255680页、目录著录75042条。体制改革后,各县市区各项档案资料收归市中心,建立完成一个简易档案室,并保证资料收归整理及时,实现全市“一盘棋”管理。二是档案资料准确率和档案整理年内完成率均为100%,保证资料保存准确,包括职工个人档案、财务会计凭证和工会凭证等资料。三是社会效益方面,能有效保障工作的开展和保障档案完整。档案资料工作专人管理、资料查找程序规范、资料归类划分,能保障资料查找方便高效。四是确保档案整理工作不造成环境污染。五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 年度简易档案室及档案整理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 年度简易档案室及档案整理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7。
7、密码测评和密码应用建设项目预算200万元,实际支付194.48万元,完成预算9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匹配300个密码钥匙,保障员工接入业务系统保密性和安全性。二是应用和数据安全保障率为98%、设备和计算安全保障率为98%,能长期保障设备稳定运行、有效保障17万缴存职工信息安全、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及网厅服务系统安全。三是该项目能保障在300秒内做出应急保护反应。四是经济效益方面,保障单位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6亿元。五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年度密码测评和密码应用建设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年度密码测评和密码应用建设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8。
8、三级等保测评及整改项目预算67.46万元,实际支付65.52万元,完成预算9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实现市中心所有系统漏洞扫描等服务次数为25次、已完成测评及硬件部分整改、整改达标率为100%。二是整改成本为38.86万元,小于年初预算40万元。测评成本26.66万元,小于年初预算30万元。三是该项目全覆盖全市缴存职工,为职工安居保驾护航。四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年度三级等保测评及整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年度三级等保测评及整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9。
9、数字证书服务年费项目预算67.43万元,实际支付61.99万元,完成预算9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质量上,UK证书正常使用率为99%,年初目标值为≥98%,极大的保障了职工的日常业务操作。二是登录时响应时长为60秒,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成本上,单个UK成本187元/个,小于年初目标值243元/个。四是UK使用覆盖全市缴存单位比例为90%。五是可长期正常使用。六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年度数字证书服务年费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年度数字证书服务年费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10。
10、乡村振兴项目预算160.3万元,实际支付160.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常驻村人数为14人,大于年初目标值12人。整年调研20次,年初目标值为≥15次。二是帮扶成本主要用于帮扶村路面硬化、防护栏安装、鱼塘清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该项目实现及时帮扶群众、提高帮扶群众经济收入、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提升企业社会服务能力。四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11。
11、智慧治理项目预算399.07万元,实际支付399.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生和效益:一是实际完成智慧公积金项目子系统(接口)5个,业务审批后3秒到账。二是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全覆盖全市缴存职工、可保证长期正常使用。三是该项目保障市中心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6亿元,大于年初目标值1.2亿元。
《2022年度智慧治理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年度智慧治理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12。
12、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预算56.8万元,实际支付53.96亿元,完成预算9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微信公众号推文83条,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业务率为70%。二是内容综合发布更新时间为7天,发布内容质量达标率为100%。三是该项目综合成本为53.96万元,小于年初目标值70万元。四是该项目对全市缴存职工实现全覆盖。五是该平台项目可保证长期运行。六是使用群众满意度≥95%。
《2022年度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以及《2022年度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13。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实行项目用款计划和进度管理,提醒各县市区及时执行项目计划,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预算执行时,专款专用,程序合规合法,实现预算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控。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体制改革过程中,统一管理过程较慢,导致部分项目执行不及时,执行率低。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的统一管理,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督促项目执行。科学规划项目目标,及时调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
附件6:公积金信息系统维保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
附件7:简易档案室及档案整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
附件8:密码测评和密码应用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
附件11: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
附件12:智慧治理项目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
附件13: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自评结果及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