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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0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适配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现实需要,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现行三份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修订。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国家、省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文件;

3.《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4.咸宁市委党建人才办《关于落实〈关于突出前端支持进一步强化青年人才储备的若干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咸党建人才办文〔2026〕1号);

5.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若干措施》(咸公积金管〔2026〕2号)。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送审稿)》(619

一是拓展住房消费提取场景,新增装修自住住房、购买车库(位)、适儿化及消防设施改造等提取情形,进一步健全租房提取、家庭重大变故困难提取相关规则。

二是细化各类提取业务申请时限、提取额度、办理条件,统一规范销户提取业务办理规则。

三是规范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业务办理、复核工作时限,加大对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失信惩戒力度。

(二)《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送审稿)》(1036

一是厘清贷款类型、申请受理条件,列明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负面清单。

二是优化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相关规则,针对单位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差异化贷款最高限额。

三是完善抵押、质押贷款担保机制,对贷款受理、审批、发放、还款、借款合同变更全流程予以规范。

四是强化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细化借款人违约、骗贷行为处置举措。

(三)《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529

一是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封存、启封、销户管理规则,支持灵活就业缴存账户与单位缴存账户双向转移接续,缴存时间予以连续计算。

二是落实个人开户补贴、年度缴存补贴政策,明晰补贴使用条件与补贴回收机制。

三是设立人才住房储备金一次性补贴,明确补贴标准、生效时间、使用条件,补贴回收机制。同步废止,设置政策过渡期保障已享受人员权益。

四是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的准入条件、贷款最高限额及贷款贴息政策;除本办法作出特别规定外,提取、贷款业务按照另外两份管理办法执行。

四、文件实施时间

1.《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2.《三个办法》正式施行后,同步废止《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咸公积金发〔2024〕7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咸公积金发〔2024〕8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咸公积金发〔2024〕9号),《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咸公积金发〔2025〕5号)停止执行。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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